郭广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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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继承拆迁安置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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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裁决的法定情形

发布者:郭广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913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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