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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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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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后,工伤有可能再获得赔偿

发布者:刘兴品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2日|分类:工伤赔偿 |82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申某申请人于2017年2月4日到成都市金堂县某公司的上班,工作岗位操作工班长,月工资约6500元。

    2017年2月6日,申某在工作时受伤。公司只认可赔偿三万元,并且已经签订协议付了赔偿款。

    刘律师于2017年7月6日接手此案,历时两月为申某又争取了800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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