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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乘客因火车晚点1小时状告铁路局索赔43.4元

发布者:周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531人看过

周炜保留了当时的火车票。重庆晨报记者高科摄

原标题:火车晚点1小时该不该赔?乘客状告铁路局索赔43.4元

我市首例因列车晚点索赔案昨开庭;铁路部门称晚点因素多,望乘客多谅解

飞机晚点、汽车晚点,火车也会晚点,不少人习以为常,有人却要较真。

火车晚点一个小时,乘客周先生彻底毛了:这是他第十次遭遇晚点。这一次,他不想再去找列车长索要“道歉”,而是直接将诉状交到铁路法院。

昨天上午,重庆铁路运输法院,我市首例因火车晚点状告铁路局的官司开庭。原告周先生的索赔金额是43.4元,比那张火车票的票面价值62.5元还低。

事情起因

2013年9月8日,周炜在成都铁路局重庆代售67号窗口,买了一张K775次列车(重庆北—广州)票,欲到秀山去办事。车票上写着:当天16:15开。但列车并未按时发车,而在17:20才开始检票发车。

列车时刻表显示,K775次列车21:45到达秀山,实际到达时间是22:45。

周炜认为,成都铁路局的晚点发车和晚点到站,严重违反双方的合同约定,起诉要求成都铁路局赔偿损失43.4元,并承担诉讼费。

起诉动机

周炜是一名年轻的律师,常到重庆的区县和外地办事,差不多一个月至少坐2趟火车。

今年8月的一天,周炜赶火车到广西玉林,被延误2个小时。“原定23点开始检票,次日凌晨1点才坐进车厢。热惨了,人受罪不说,事情也被严重耽误。”

在他的记忆中,今年不下10次延误,一般是二三十分钟。网上吐槽不能解决问题,他决定上法院。

他上网查询发现,全国曾有多起状告火车晚点的案例,但重庆没有。

在开庭前,铁路部门曾和周炜约谈撤诉,希望支付打官司产生的各种费用,被周炜拒绝。

“从立案、约谈到开庭,来回跑了3次,打车费早就超过百元,而我要的不是这些。”

周炜认为,“这可以说成是一场公益诉讼。”对于案件的预期,周炜很平静:“不怕输官司,要的是一种态度。”

由于被告方不同意调解,双方无法进入调解环节,只能等待法庭择期宣判。审判长表示,这是重庆第一例因列车晚点而向铁路部门索赔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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