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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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的相关问题

发布者:周炜律师|时间:2024年10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500人看过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该取得劳动报酬的最低数额,一般包括最低月工资与最低小时工资两种形式,分别适用于全日制职工与非全日制职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支付形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月、日最低工资标准额进行折算,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中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0条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报酬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即使劳动者未完成规定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最低工资中是否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在核算本人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根据当地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来确定。比如重庆和北京就有不同的规定。

1、重庆市: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2、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21〕77号)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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