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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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汉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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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诈骗,合同纠纷案合集

发布者:渠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875人看过

1,徐梅(化名)故意杀人案件

辩护律师:渠清

徐梅故意以杀人一案,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情是徐梅因为在与受害人吃饭喝酒过程中,发生矛盾导致徐梅用刀将受害人砍死,后果极其严重,有刀砍受害人头部五十余刀,后由徐素梅男朋友帮忙转移尸体。

一审渠清律师辩护意见,: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先对被告下毒手,有菜刀砍伤被告人腿部,被告人夺过菜刀,才猛砍受害人,导致死亡,其次,该案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没有积极追求死亡的后果,对死亡属于放任态度,最后,被告人具备防卫性质,夺刀后砍人只是防卫怕受害人再对其攻击。该案一审法院没有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本律师做为二审辩护人,江苏省高级法院改判,采纳律师意见,改判被告人死缓。

2,魏焕(化名)诈骗一案,

辩护律师:渠清

该案由徐州市云龙法院开庭审理,案情是被告人是在徐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在准备购买受害人车辆过程中,乘受害人不备在驾驶车辆试开车过程中,将该车辆开跑,自此消失。渠清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被告人是真实意图想购买该车辆,只是在试开车过程中,突发将车辆开走的意图,没有事先预谋诈骗车辆。受害人将车辆交给被告试车对该车保管,属于临时占有,该案定性不准确,应该定为侵占罪。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被告判处缓刑。

3,朱娟(化名)与徐州联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一案,

被告代理律师:渠清

该案由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案情是朱娟将房屋租赁给徐州联通公司做为手机销售使用,合同签订后,徐州联通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朱娟将该房屋门锁死,不让装修。联通公司起诉到云龙区法院要求朱娟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赁费、赔偿装修损失、承担违约金的等50多万元。

渠清律师做为被告朱娟的代理意见,朱娟不存在违约行为,而是联通公司在装修中对该房屋中间隔墙打通,进行破坏性装修,联通公司存在违约,被告朱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行使的拒绝装修的权利。不存在违约行为。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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