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志律师

  • 执业资质:1451320**********

  • 执业机构:广西华尚(来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医院误诊有没有过错的判断

发布者:潘向志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7日|分类:医疗纠纷 |63人看过

一、医院误诊有没有过错的判断

1、医院的行医模式、治疗方式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以及行为规范;2、医院的等级所处的地域医疗水平是否均衡;3、医院误诊有没有过错的其他判断方式。

2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院误诊是否要承担责任

1、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