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 律 意 见 书2012013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顾问 |9771人看过

深圳xx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意见书

文号:A2012013

致:xxxxx公司 采购部

自:xxx公司法务专员

时间:2012年8月30日

内容:关于与山东xxx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加工协议》的审核意见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现就上述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出具下列法律意见:

首尾部的甲方名称都缺少了“发展”二字,请补正。

二、签订合同前请认真审查对方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食品许可等资质证书及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确保对方企业与经办人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建议在第六条增加“产品运送至甲方仓库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及乙方延迟交付产品的违约金。

四、第二条中质量标准建议尽量明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约定的具体标准。合同的标准明确便于后期的检验有具体依据。

五、建议增加验收条款,如“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仓库后,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单;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建议增加“在甲方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暂时(双方约定为 个月内)延迟支付乙方货款的,乙方不得留置甲方的定做的产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可在第九条中增加“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超过 日或交付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建议增加“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该在合作期内予以保密,未经书面同意,向不特定第三方披露者,应该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九、建议增加“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主要义务交由第三方履行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合同的辅助义务交由第三方履行,但需对第三方的履行行为向甲方负责。”

法务专员: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