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深圳房屋纠纷律师刘志鑫提示您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6年04月25日|分类:房产纠纷 |438人看过

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对于“怎样打房屋买卖官司”以及“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的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您与卖房者之间发生了房屋买卖纠纷,而打算起诉卖方时,您首先要做的便是收集好证据,写好起诉书,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在此过程中,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您能否打赢官司的问题。如果您不确定所收集到的证据是否足够,建议您咨询一下房产律师的意见。

龙新刘志鑫律师团队法律服务理念:
您发展中的帮手,患难中的朋友!
宁愿让您后悔没来,决不让您来了后悔!

当您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

一、鉴于网上留言咨询的局限性,为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咨询委托者最好提前电话预约带相关资料到律师楼面谈。

二、请尽可能首先使用电话咨询,本律师绝对保守当事人的秘密。QQ、微信、邮箱等主要用于传送文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