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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二手房交易遇卖家一房多卖怎么办?二手房纠纷律师刘志鑫提醒要小心!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650人看过

南山二手房交易遇卖家一房多卖怎么办?二手房纠纷律师刘志鑫提醒要小心!

摘要:二手房卖家一房多卖是诈骗吗?很多买家遭遇一房多卖后因为缺乏证据无疾而终,或者卖家赔偿了定金,而北京首例一房多卖被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的案例给了很多人一些启示,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二手房卖家一房多卖怎么办。

一、 卖家隐瞒房屋情况一房多卖被判刑

法院依据为赚钱假卖房要追刑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房二卖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构成刑事案中的合同诈骗,主要从卖房者的主观和行为上来区分。如果房主主观上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并无同时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其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但如果房主根本没打算交房,只是想通过卖房来“赚钱”,就应该按照诈骗处理。

作为房屋的产权人,业主有权处置诉争房产。但如果有证据证实,业主明知涉案房屋进入司法程序,且已经被法院冻结,不能进行交易、转让,却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出售获利,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深圳二手房纠纷律师刘志鑫提醒:一房多卖要小心

一般来讲,二手房买卖中一房二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较少。区分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除了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是个很重要因素,比如导致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的。业主同时将该房出售给不同的两个人或以上,如果将首付款自行占有或挥霍导致无法偿还购房人损失的话,极可能被认定为主观诈骗意图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诈骗罪的两个重要因素:

1、以盈利为目的;

2、恶意虚构或隐瞒重大事实。

常见的有故意隐瞒房产被查封冻结的事实,已经出售给他人一房二卖的;已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知自己无权处分或单方处分的;虚构事实冒充房产所有人或授权书的。

刘志鑫律师认为,保障房“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提法,反映出保障房思路的转变,货币补贴让被保障人群可以去市场上找房源,这是保障借用市场渠道,和市场融合的新体现。对于特困家庭的住房救助,则是保障房制度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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