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食品产业发展不均衡。中小食品企业多,作坊式食品企业多,优势产品少,食品大型集团型龙头企业少;产业发展不均衡,直接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多,食品配套生产企业少,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少。
二是食品质量状况不稳定。
三是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一些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淡薄,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重视不够,企业管理人员素质高低不同,管理手段不科学,不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控制不严;原材料进厂检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能够很好落实,检验室缺少器材并未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四是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相对一部分小型食品企业管理水平还很低,家族式管理,制度不健全。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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