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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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食品包装安全问题多的原因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939人看过

包装印刷生产企业生产技术落后、质量管理不规范,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标准比较滞后,再加上监管不严,使一些不法的食品生产和包装生产企业有机可乘,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存在。现在绝大多数食品企业不允许包装企业在产品上打上自己的标志,这使消费者无法辨识包装的出身。因为消费者无法监督食品企业;以成本是否低廉来决定购买某种包装,加上相关的检测费用问题,令不少厂家对原材料、助剂、工艺的安全控制意识较弱。有的企业受利益驱动而明知故犯,造成了无数的食品安全隐患。

监控体制和手段落后

我国从事食品塑料包装的企业没有纳入食品的行业卫生管理范畴,致使这些企业在生产食品包装用塑料材料时,等同于生产工业、农业及其他用途的产品,在卫生安全方面没有任何规定和控制,如对生产环境、人员卫生健康、原材料的选用、生产工艺控制、产品的检验以及检测手段等都没有专项或特定的要求,安全卫生处于失控状态。也没有建立权威性的监控体系,确立检测项目,进行常规的检测。此次苯类溶剂超标起因是残留物中嗅得到的异味暴露被媒体曝光,才引起重视,而对潜在危害的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油墨连结料中的氧化物、颜料、燃料中的致癌物都没有涉及,反映出管理、监控仅仅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表面,没有从源头抓起,缺乏长效性和系统性。目前尚未建立一个权成性的卫生安全项目检测体系,到了生产企业,检测手段和控制项目就更残缺不全,有的就放任自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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