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热
古人云:“医乃仁术。仁者,人也。”
自古以来,医术就被称之为仁术。仁字,从人、从二,这说明仁爱之术要通过医患之间的良好关系反映出来。在中国历史上,杏林春暖、悬壶救世的故事脍炙人口、比比皆是。神农、扁鹊、张仲景、孙思邈和李时珍等等,宛若医学发展史上的璀璨明珠,熠熠生辉。历代医家献身医学、拯救黎民的人生追求不仅赢得了人们的爱戴与赞誉,更体现出了人们对医者的信任与期望。
但是,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医患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近年来,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案件也层出不穷。层出不穷的医疗纠纷和错综复杂的医患矛盾正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如何缓解医患矛盾?如何避免或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如何提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服务理念?如何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显得尤为重要和急迫。
由于缺乏明确的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赔偿方案,导致医患矛盾走向极端,甚至发展成为医闹,致使医疗机构不得不请警察看家护院、维持秩序。
如何使医患矛盾得到缓解?如何使医疗关系趋于信任?却是个难题。
解决方案:
如何增进医患沟通?如果处理医疗纠纷?这不仅关系着医患之间的合法权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现有的制度下,医患矛盾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一)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这是解决医患纠纷中民事争议最便捷、最有效的一种途径。优点是成本低、时间短、见效快,有利于医患矛盾的化解;缺点是缺乏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谨性,容易流于形式。
(二)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实践中,大量的医疗纠纷都是先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解决的。该途径的优点是符合医疗纠纷专业性强的特点,程序较诉讼简单,在监督医疗机构履行侵权责任方面力度较大;缺点是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容易“偏心”,让人不“放心”。
(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这种方式最为常见,虽然耗时费力,但是最具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