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是用来明确告诉消费者吃什麽、质量如何、能否安全食用、由谁生产的。其内容的真实和完整,对以食为天的人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制定食品标签标准并实施和监督,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通行惯例。那麽,消费者怎样来读识食品标签呢﹖我国于1994年制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包装食品标签应遵循这些原则和要求:标签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重量、厂名、厂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食用方法指导、质量等级、产品标准代号、商标等内容。然而,目前国内市场上食品包装不符合《GB7718-1994》标准要求的食品标签随处可见。在日常监督检验中,食品标签不合格率竟达50%左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标签内容不全,缺项现象严重。有些企业不标厂名、厂址,或仅标注“中国制造”、“中国” 字样,或标注“××食品厂”等不真实厂名、厂址;有的则无配料表,无日期标注,无产品标准代号,无保质期等关键内容。
2、 饮料名称五花八门、名不副实。把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或者用香精配制的果味型碳酸饮料标注为“果汁型碳酸饮料”;把原果汁含量低于10%的果汁水称为“果汁饮料”等等。
3、 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超前标注。一些企业借口生产日期标注有困难或者考虑到标注麻烦而不愿标注,致使在市场上经常看到发霉变质的面包、糕点和修蚀、鼓胀、变味的罐头以及浑浊、沉淀的饮料。甚至有些企业违反了食品标签日期标注要真实的规定,弄虚作假,超前标准生产日期或毫无根据地制订保质期限和保存期限。
4、 盲目夸大食品功效,宣传虚假疗效。有些企业为了迎合某些消费者的心理,在标签上随意美化、夸大食品作用,滥用虚假之词,甚至用带欺诈性的语言作不实描述。
5、 进口食品的标签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应当符合进口国的标签要求,这已是国际惯例。但目前多数经销的进口食品无之外标识,消费者无法辨认。
鉴此,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食品标签的内容,看一看是否与其食品一致,是否有厂名、长址、产品标准代号。作为一个企业,应增强对消费者负责的意识,自觉地按照国家《GB7718- 1994》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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