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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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作用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顾问 |720人看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应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是目前有很多人还将法律看作“权利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措施”,其实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法律的预防功能是最重要的。因为在诉讼中其实是很少有真正的赢家的,如果一家企业在经营中不重视法律,最后很可能惹来一身的麻烦,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诉讼很多权利就无从维护,而如果去诉讼又有可能由于当初防范不足,导致权利无法维护;就算得到维护,毕竟也要经历一个过程,一个企业的主要精力毕竟还应该是在经营方面,过多的杂事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现实中,很多企业正是在遇到法律纠纷后才考虑到对律师服务的需求,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损失,但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浪费已然形成,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律师法》第26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这就凸显了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重要性,法律的预防功能由此而体现:

(一)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发挥健全作用

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营机制,企业的管理者可能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所以对于奖励机制等很在行,但对于内部的风险防范可能就不那么在行了。比如有的企业公章和合同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人都有机会动用、员工利用公司管理漏洞联合第三方损害公司利益等,这样的案例已经不在少数,在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很多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都栽了不小的跟头。

(二)在日常经营中参与谈判、审理合同、提示风险

公司要生存发展就要不断地同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交易,这些交易都是通过谈判协商、签订合同来确定的。而这个过程就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你消我长的过程,在这些权利义务中既存在共同发展的利益,有时也有这样那样的陷阱和危机。目前,对于合同的签订,法律界人士越来越认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有时即使有些不公平,法官也不会去纠正,因为是“你自己签订的合同”“你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应该了足够的认识”。所以,在这个交易过程中对合同法律方面的把关和审查就更需要一个专业的人士来作专业维护。

(三)公司联营、兼并、分立或投资中分析法律风险、合法操作

一个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总要通过公司形式等的变化来达到一个新的发展层次,可能的形式包括联营、兼并、分立或投资,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不同于一单交易,它可能动用公司大量资金,甚至涉及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比如,有的公司通过他人介绍收购其它公司股份,而忽略对该公司的现行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就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后才发现公司的实际资产没有那么多,或者虽然进行了一定的评估和考察,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客户却掌握在某个人手中,而收购的公司是靠业务生存的,一旦这个人把客户转移,公司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甚至无法生存。所以,企业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就可以避免由于缺乏风险意识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甚至一蹶不振。

(四)担任企业的代理人,参与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一个企业要想完全避免卷入诉讼中是不可能的,但是企业法律顾问可以从法律上为公司谋取最大限度的法律利益。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企业要想更好地发展,必须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还会成立专门的法律部,而且还将法律顾问列入企业的决策层。当然,对很多中小企业而言,专门的法律部门暂时还不需要,但是对于法律顾问服务的这个内容仍然是要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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