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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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赠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679人看过

阅读者问题咨询:

婚后,我的父亲给了我一套房子,写明赠送给我个人的,并做了公证,由于当时我跟我老公的经济紧张,我将此房卖掉,买了一套经济实用房,现在老公有外遇,我起诉离婚,但是法官说如果房子没卖掉就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可是房卖掉了,就属于共同财产了,他这么说对吗?

深圳刘志鑫律师解答:

卖房的钱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买房,该房屋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结尾示语:上文皆为深圳刘志鑫律师所做出的最为专业的法律分析以及分享,希望能给予阅读的您带来帮助!若有法律上的困扰,详情请带上相关案件材料移步龙新律师所,以便更快解决您的困扰!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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