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准予双方离婚。本案中的受害者不能长期忍受妻子有外遇,大胆主张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妻子有外遇长期不回家,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因此,受害人的离婚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咨询
市民张先生:我结婚23年,妻子一直有外遇,常年不回家居住,我们多年以来一直两地分居。
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车一房,均写在我名下,也全是我出资购买的,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们夫妻多年两地分居,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规定,因此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至于房产、车产,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一般而言是一人一半分割。但是法官会酌情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适当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