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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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搜集婚外情证据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859人看过

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大多采取隐秘的方式,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结尾温馨提示您:深圳婚姻家庭与劳动争议金牌律师刘志鑫此专为您解析分享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对于您的具体问题,不可能会一一在分析分享中展现望谅解,为了更多更快的解决您的法律困扰,请致电咨询或来龙新律师所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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