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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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价证券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及价值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81人看过

本文讲述以有价证券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价值及其取得途径。

(1)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权证明。这种证据可以证明投资企业财产的存在及数额。当一方把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权证明藏匿而无法取得时,补救的方法是到工商登记机构复印收集所投资公司的注册登记的公司章程及股东花名册等材料予以证明。

(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这种证据可以证明握有的以有价证券形态存在的财产及可能的价值。

(3)政府债券。这种证据可以证明握有的以有价证券形态存在的财产价值。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证明也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也好,其价值瞬息万变,所以应当及时通过鉴定评估其价值,以鉴定评估的价值作为财产分割时的现实价值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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