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苏星|时间:2020年08月17日|22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因对方代理人在庭前没有做好案件分析,导致败诉。
我方代理人作为经营管理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经营和管理等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在属于文物古迹××四周兴建围廊,系基于政府部门的一系列文件及政府授权而实施,其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活动。不应按照普通民事侵权案件进行办理,需要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对方代理人未注意到该点,直接提起诉讼,经历一审、二审均被法庭驳回,实属遗憾。
建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首先对案件主体、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进行深入有效的分析,以便制定较好的诉讼策略,取得较好的诉讼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