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林鹏律师
执业资质:1500120**********
执业机构:重庆朋思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林鹏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690人看过
劳务外包应具备以下特性:
1.劳务外包业务只能是发包单位的部分业务或职能。
2.劳务外包业务应为发包单位的非主营业务。
3.劳务外包业务所需员工应由承包单位直接进行工作安排并管理。
4.劳务外包发包单位只按劳动成果计费,计酬标的物是“事”,且相关费用直接支付至承包单位。
上述内容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团队收集并整理,供大家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