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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的特性问题

发布者:林鹏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690人看过

劳务外包应具备以下特性:

1.劳务外包业务只能是发包单位的部分业务或职能。

2.劳务外包业务应为发包单位的非主营业务。

3.劳务外包业务所需员工应由承包单位直接进行工作安排并管理。

4.劳务外包发包单位只按劳动成果计费,计酬标的物是“事”,且相关费用直接支付至承包单位。

上述内容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团队收集并整理,供大家普法学习、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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