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读研究生,因为前女友态度冷淡不愿复合,竟然将前女友杀害。行凶后,他自杀失败,最后报警自首。
辩护人:丁某学习成绩很好,以后可以为医学事业作出贡献,希望法庭从轻判罚,早日让他回归社会。
公诉人:学习成绩如何,与本案无关。
网友A:读了那么多书都没学会怎么做人。
网友B:成绩好应该从重处罚,高智商犯罪更可怕。
[案件详情]
1.曾患轻度精神病,和女友分分合合
丁某今年26岁,是南京一所大学的在读研究生。2011年,他因患有轻度精神分裂症,休学回老家住院治疗了2个星期,后来医生认为他已基本康复,指示丁某停止服用药物,并返回学校学习。
据丁某的父母和同学回忆,直到案发前,丁某精神状态都很正常。丁某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数次获得奖学金。
2018年1月,他和姜某谈起了恋爱。在丁某读研究生期间,姜某已经毕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二人交往大半年,起初感情很好,可后来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时而分手,时而复合。
据丁某回忆:“每次分手后,我都觉得自己离不开姜某,于是主动认错,可又难免会吵架,所以分分合合。有时吵得凶了,我会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以自杀逼姜某复合。”
同年9月初,姜某称这段感情令她疲惫,再次提出分手。丁某很气愤,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说了不少狠话,还跟朋友发VX称,早晚要弄死姜某和她的家人,朋友劝他不要激动,应该设法挽回姜某。
2.上门求女友复合不成,捅刺数十刀
据丁某回忆,9月4日凌晨,他来到姜某家门口,想要复合。姜某开始不愿理他,他就一直敲门,直到姜某放他进来为止。丁某一进门就称自己很痛苦,想回到姜某身边,并再一次拿起水果刀,喊着不复合就当场自杀。
姜某让丁某别闹了,她明天还要上班,需要休息。丁某就把刀放在床边,两人先后上床休息,并发生了关系。庭审中,丁某称,姜某也没有拒绝他。
当日早晨,丁某醒来,觉得姜某应该是原谅自己了,就问能不能复合,谁料姜某态度依然冷淡。丁某越想越气,突然,他拿起床边的水果刀,把姜某按在床上,对着她的脖子猛刺了数十刀。
姜某死后,丁某试图自杀,可尝试了几次都狠不下心,他给父亲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把女友杀了,随后报警自首。
[案件审理]
经鉴定,丁某在作案期间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方审查后认为丁某涉嫌故意杀人罪,遂提起公诉。而丁某的父母得知儿子出事后,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积极赔偿,终于在开庭前,让对方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辩护人:他有精神病、无杀人动机,被害人有过错。
2019年4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公诉人认为,丁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丁某主动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诉了犯罪事实,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人建议法庭考虑自首、被害人家属已谅解等情形,综合判罚。
丁某在法庭上称,自己离不开姜某,可动手时脑子一片空白,无法控制住自己。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认罪认罚。
两位辩护人则对精神病鉴定、罪名都不认可,“首先,我方要求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丁某作案时十分痛苦,控制力明显下降了。其次,丁某没有杀人的动机,他去被害人家里是为了复合,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
另外,被害人姜某也有一定的过错,她明知道丁某以前有精神病,还在晚上放他进门,发生关系后又拒绝复合,这严重刺激了丁某。”
公诉人对辩护人的意见回应称:“被害人没有责任。情侣吵架十分正常,当晚被害人放丁某进门等行为,是出于心软,怎么能说是过错,更谈不上刑事过错。而没有预谋的动机,并不等同于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丁某是学医的,他很明白对着脖子刺数十刀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责。”
辩护人还表示,丁某学习成绩很好,以后可以为医学事业作出贡献,希望法庭从轻判罚,早日让他回归社会。公诉人对此回答称,学习成绩如何,与本案无关。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来源:XX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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