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个律师同仁的朋友圈,大意是庭审结束签笔录的间隙,一方律师劝对方当事人讲点良心。于是她在朋友圈写下她的洞察:如果在法律上能赢,一般律师不会用良心说事儿。这则朋友圈像一枚投入湖面的石子,在我心中漾开涟漪。作为长期深耕婚姻家事纠纷解决的律师,每天我都在见证法律与情感、规则与伦理之间的碰撞。那句“法律上能赢,何必谈良心”的经验判断,听起来犀利且现实,但它却触及了一个更为根本的命题:我们是否在潜意识中将法律与良心置于天平的两端?而这,可能恰恰窄化了法律的深度与律师的角色。
01.法律的底色:良善的艺术,而非冰冷的逻辑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有一句被无数法律人引用的格言:“法律是公正与善的艺术”(Ius est ars boni et aequi)。这句话揭示了法律的终极追求并非机械适用规则,而是指向更高的价值——公正与良善。“良心”二字,背后是千百年文明积淀下来的“良知”。它并非缥缈的情绪,而是一种辨是非、明正邪的判断力。清华大学易延友教授甚至从证据法的角度论证,良心作为一种理性能力,具有普遍性,甚至能构成对法官心证过程的约束。这意味着,良心并非在法律之外,而是在法律的肌理之中。
尤其是在民法典时代,“诚信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作为贯穿始终的条款,无一不是将道德共识和法律规则融为一体。在家事领域,今年施行的民法典婚家编解释(二)也处处体现着对实质公平的追求;司法审判中,法官对“公平”的权衡、对“过错”的认定、对“弱者利益”的保护,本质上也都是在进行一种建立在良心之上的法律适用。
02.同行之见“似乎有理”却又“本质有误”
我必须承认,那位同行的观察在现实经验中常有佐证。当一方律师抛开法律论证,转而呼吁对方“讲良心”时,往往确实给人以“理屈词穷”之感。在博弈中,这甚至可能被视为一种战术性的弱势信号。但其观点的误区在于,它默认了一种“法律与良心对立”的二元论。在这种视角下:
法律= 刚性、理性、必胜的武器;良心= 柔性、感性、无奈的补救。
这种划分将法律简化为了冰冷的规则游戏,而将良心放逐为规则之外的乞求。然而,真正的法律实践,尤其是家事法律实践,远比这复杂。
03.“讲良心”不是退却,而是高阶战略智慧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最终的“胜利”绝不仅仅是一纸判决。它关乎子女未来的成长环境,关乎两个家庭此后数十年的相处模式,更关乎当事人如何走出创伤、重启人生。因此,一名卓越的家事律师,其战略眼光必然超越庭审的输赢。
1. 为当事人争取真正可持续的“利益”
一份基于自愿妥协、内在责任感和些许愧疚达成的和解协议,远比依靠强制执行得来的判决书更稳定、更有效。它减少了后续的执行对抗,为当事人节省下巨大的情感和经济成本。这才是更深层次、更持久的“赢”。
2. 守护真正的“弱势”——未成年子女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最大的“善”就是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孩子的伤害。律师引导双方“讲良心”,往往是出于保护孩子的战略目的。避免父母双方陷入“赢家通吃”的恶斗,为孩子保留一份相对完整的爱,这是律师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案件最大的成功。
3. 在自由裁量的空间,塑造“心证”利器
法律赋予法官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如财产分割比例、抚养费金额、探视权安排等)。在这个空间里,事实和法律固然重要,但法官的“心证”同样至关重要。一个在道德情感上更具正当性、表现得更为宽容和负责任的当事人,更容易获得法官的同情与倾向性支持。诉诸良心,正是在构建这种道德上的正当性。
04.从“战术无奈”到“战略自觉”:律师角色的升华
那位同行的观察,可能捕捉到了个别的“战术”瞬间:即当法律论证不足时,良心成为最后一搏的工具。但这绝不能得出“讲良心等于法律上输了”的“战略”结论。
恰恰相反,能将法律与良心有机融合,从更高维度为客户规划解决方案,是一名律师从“技术员”向“社会工程师”跃升的关键。它追求的不仅是法律效果,更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人性效果的统一。这要求我们不仅是精通法条的法律人,更是洞察人性、善用策略、心怀悲悯的解决问题者。
结语
“法律上能赢,何必谈良心”的感慨,虽源于真实的执业体验,却可能误导我们低估了法律本身蕴含的道德深度,以及律师职业所能达到的战略高度。
法律从来不是良心的对立面,而是其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尤其在婚姻家事的熔炉里,我们所面对的不仅是财产的分割、关系的解除,更是人性的试炼和未来的希望。
真正的胜利,也从来不是击垮对方,而是运用法律的力量与良心的智慧,为当事人赢得一个更有尊严、更少痛苦的明天。于此,法律与良心,不再是道路的分歧,而是我们执业生涯中一体之两翼,驱动我们走向更卓越的境界。
这或许才是法律作为“公正与善的艺术”的真正含义,也是我们法律人应有的自觉与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