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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传承规划竟导致自己老无所依

作者:李丽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0次举报


上周的某天早上头疼的厉害,索性上午偷懒在家躺着。临近中午,收到助理短信,说有两位大姐到律所前台说慕名找我咨询,我只能安排助理先接待了解一下情况。

 

原来,其中一位大姐和丈夫在他们的独生子结婚前,将家里的两套拆迁房全部写在了儿子名下,儿子五年前突发脑溢血,目前虽意识清楚但丧失了全部行动能力和语言能力。儿媳在儿子生病后照顾了一个月便领着孙女回了娘家,之后除了要钱要房找过大姐夫妻,其他时间未回过家,也拒绝大姐夫妇去她娘家探望孙女。

 

现在儿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已经开过庭,庭后儿媳给大姐的丈夫打了个电话,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离婚,但儿子名下的房子和孩子都得归儿媳;二是不离婚,全部房子也都要写到儿媳名下,并且要求公婆从家中搬离,儿子由儿媳安排照顾。出于对儿媳的不信任,大姐和丈夫当然无法接受任何一种方案,想找我帮忙保障儿子和他们老夫妻的利益。

 

我约他们第二天再来律所。这次,是大姐和丈夫一起来的。大姐六七十岁,满头白发,身体瘦削、神情焦虑,她丈夫也很憔悴。显而易见,儿子出事这五年来他们的生活是煎熬和艰辛的。

 

我问他们,家里的拆迁房当时为什么都写在儿子名下,他们说,是因为别人提醒他们遗产税快来了,为了避税他们就把房子写在了还没有结婚的儿子名下。我说那房子也是孩子的婚前房产呀,即便离婚,也是你儿子个人的,媳妇儿也分不到啊。大姐此时从她带来的一大叠资料里拿出了一份离婚协议,说儿子儿媳几年前为了买海南的房子,背着老夫妻办了个假离婚,离婚协议里约定两套房子都归女方所有。两个人买了房子一年就复婚了。离婚这个事儿他们也是最近才知道。

 

我说找找看儿子手机里有没有跟儿媳筹划买海南房子时的聊天记录,好证明双方当初是假意离婚,还有推翻离婚协议里房产归女方的可能。大姐的丈夫叹了口气说,儿子出事儿后手机就被儿媳拿走了。

 

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儿子儿媳买的海南房子的位置,哪怕知道在哪个城市也行,将来可以开调查令查,查出后离婚时是能分的。大姐说不知道,儿子现在不会说话,手也不会写字。家里所有有价值的材料早就被儿媳收拾走了,什么都不剩。

 

随着与他们对话的深入,我能清晰的感知到重重的无力感充斥着他们的内心。

 

团队经深入研讨,提出了分步走的诉讼建议,以尽可能保障老夫妻及其儿子的利益。老夫妻非常认可,很快办理了委托。目前第一步已经成功,具体策略及落地效果待纠纷全部处理完毕后另文分享。这次先来感慨一下家庭财富的传承规划。

 

《礼记·中庸》讲:“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 说的就是大小事进行规划的重要性。父母拼搏一生,积累一些财富很不容易,都想安全、低成本的传承给子女,但,如果规划错误,一定会造成财富的缩水或者流失。

 

就如本案,老夫妻只考虑了规避遗产税,却没有考虑到儿子管理财富的能力以及婚变、失能等意外的发生,才会出现目前的被动局面。儿子儿媳离婚不可避免时房子一旦归儿媳,老夫妻带着儿子将居无定所,即便恳请法官考虑家庭的实际困难给判了居住权,最终房子还是要落到儿媳手中,严重不符老夫妻传承的初心。所以,规划要做,且一定要做对,才能立而不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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