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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妻嫁老夫受冷落 欲离婚被刺伤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0次举报


少妻嫁老夫:相互猜忌难生活

苏某是兖州人,在胶南工作,与逄某恋爱一年多后两人结婚,逄某觉得丈夫比自己大10岁,肯定会更加呵护照顾。不过事与愿违,孩子出生后,苏某因为工作关系时常出差不回家,逄某觉得丈夫冷落了她,苏某也觉得妻子过于沉溺于网络,还经常和网友视频聊天甚至见面。另外苏某把孩子送回了兖州老家,由父母照顾,这更加剧了两人的矛盾。长时间争吵让逄某难以忍受,她提出要和苏某离婚。

惊闻离婚:拿刀威胁捅伤妻

苏某听后难以接受,他认为两人之间只是小问题,没有闹到离婚的地步。苏某和妻子一起到岳父岳母家,希望两位老人帮忙劝劝逄某。不过看到女儿这么受委屈,岳父称如果实在过不下去,就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苏某无奈只好接受。

正当几人准备离开家去法院时,苏某后悔了,从桌子上拿起一把水果刀架在逄某的脖子上,并且叫嚣着:“如果谁说去法院,我就杀了她。”岳父见状后立即上前夺刀,两人发生肢体冲突,逄某被拖倒在地,苏某捅了她腹部一刀后逃离现场。逄某就这样因为提出离婚而被丈夫捅伤。

逄某的父亲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将女儿送往医院。经鉴定,逄某肠破裂属重伤。案发后苏某离开胶南,逃回老家,后来又逃到了济南等地区,逃跑半年多经网上追逃将其抓获。

庭审现场:当场哭诉求原谅

庭审时,逄某和父母都到庭旁听,苏某承认自己的行为,他哭着说,从没想到能用水果刀伤妻子,自己只是一时激愤,所做的一切并不是故意的,希望法庭能考虑到两人的孩子和双方家庭,予以从轻处罚,也希望妻子能原谅他。同时妻子也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希望法院对丈夫轻判。法院认为,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量刑过程:考虑犯罪动机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侦查以后将案子交至检察院时以“故意杀人罪”申请批捕。 “不过检察院在对案件调查时发现,苏某并非故意杀害妻子,只是一时情急所为,因此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时,考虑到两人以往的关系及他们的孩子,而且案发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法院赞同检察院的诉讼案由,最终以故意伤人罪认定罪行,量刑上予以从轻处罚。 ”

不过法官称,虽然刑事案件已经了结,但两人的婚姻因此彻底破裂,目前逄某正在法院起诉,正式要求离婚。这起少妻嫁老夫,离婚被伤案就此告一段落。

(文来源网络,侵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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