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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免除赡养义务后能否再次要求赡养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5次举报


一、协议免除赡养义务后能否再次要求赡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赡养义务是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免除的,所以协商免除赡养责任的协议是无效的,被赡养人可以再次要求给付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二、赡养费的计算方式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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