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冒专利,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以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利。
冒充专利,是指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
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它标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
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区别有:冒充专利行为冒充的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专利,是“无中生有”;
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是“以假乱真”。
如果行为人之行为所及专利是实际不存在的,则只能认定为冒充专利行为;
如果所及专利是他人已经取得的专利,才可认定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专利罪。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直接侵犯了特定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和商誉,而冒充专利行为未直接侵犯特定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和商誉,但会间接地给不特定多数的专利权人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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