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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11次举报


建议

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


财产较多的人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已不能立遗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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