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与债务”是指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法人资格注销后,又发现与公司存续经营过程中有关、且清算注销过程中未经处理的相关债权与债务。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的主要成员集中于:清算组未通知债权人或通知程序存在瑕疵;债权人因故未及时申报债权;公司注销时债权未到期等原因。而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通常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法律制度过多重视公司清算注销程序中债务的处理,而轻视债权的处理,很多股东及实际经营人并没有对债权的处理引起重视,故发生遗漏。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0年 (优于62.38%的律师)
557次 (优于99.74%的律师)
534次 (优于99.74%的律师)
281202分 (优于99.93%的律师)
一天内
8541篇 (优于99.78%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