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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的计算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9次举报


一、生育保险金计算公式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好像是7300 多一个月,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

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二、生育保险金计算方法

一、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险政策:

1、生育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剖腹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婴,增加产假15天; 属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含2个月)不满4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发,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3、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我们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不论职工在生育期间实际发生的生育费多少,报销的医疗费金额都是固定的。其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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