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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为三个娃讨回抚养费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3日分类:成功案例浏览:421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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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中的母亲因车祸去世,留下三个不同姓的孩子,保险公司因特殊家庭构成拒绝理赔。近日,润州法院审理了这起抚养费纠纷。

  

  女子高应怜出生在山东农村,早年经人介绍与男子孙小龙成婚,没多久,女儿孙黎曼出生。可好景不长,一场意外大病夺走了丈夫孙小龙的生命。在亲朋好友的撮合和催促下,高应怜与男子崔雷雨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共同生活,随后生下一女崔晨。由于双方接触时间不长,生活磕磕碰碰,两人最终因性格不合而分道扬镳。后来,高应怜结识了同样经历过不幸婚姻的赵汉生,赵汉生虽带着一个儿子赵翔,可对高应怜母女分外疼爱,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重组后的小家庭来到镇江打拼。夫妻俩面对来之不易的幸福也分外珍惜,对对方的孩子更是视如己出、关怀备至。邻居们都说:“一个家,三个娃,三个姓,不似一家,胜似一家”。

  2016年8月4日中午,高应怜在上班的路上遇绿灯直行,被一辆转弯的货车撞上,当场死亡。

  高应怜走了,却留下了三个没有妈妈的孩子。保险公司因特殊家庭构成拒绝理赔崔晨、赵翔的抚养费。于是,高应怜的母亲来到了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金山湖法庭。

  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赵翔一直与赵汉生、高应怜共同生活,早已和高应怜形成抚养关系应当获得相应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孙黎曼系高应怜与前夫孙小龙所生女儿,且未成年也应当获得相应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崔晨虽系高应怜的非婚生女,但应当与婚生女享有获得相应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同等权利。

  

  法院审理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抚养费332880元,并对三个孩子的应得份额进行了确认。案件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在保险理赔款已经到账,三个娃娃的抚养费终于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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