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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 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5次举报

导读:当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议时,一般从有利于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优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那么,如果协商不成时,法院应当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呢?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详细解析。

案情简介: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子女的抚养权

李某与王某于2006年6月10日在某市西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生一女孩,取名王某甲,现就读于某市西峰区新建小学。生一男孩,取名王某乙。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且王某长期吸食毒品,更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最终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李某于2014年6月17日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子女的抚养权。

法院判决:对于子女的抚养应从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出发,结合驸父母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且王某吸食毒品,更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对张某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应予准许。女儿王某甲、儿子王某乙年龄均未满18周岁,对于子女的抚养,应从有利于其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因王某在看守所服刑,不便抚养照顾子女,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故婚生女王某甲、婚生子王某乙由李某抚养较为适宜,抚养费由李某负担。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1.准予李某与王某离婚。2.婚生女王某甲、婚生子王某乙由李某抚养,抚养费由李某负担。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李某、王某各负担150元。

律师说法: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当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议时,一般从有利于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优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才会由法院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方式,具体归纳如下:(一)子女不足两周岁的,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子女先前的成长过程、环境、情感及父母的需求程度等因素,作出更有利于其成长的决定。(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除(二)所提到的因素以外,还应征求子女的个人意愿。

以上就是对“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相关问题的解答。若需要进一步了解其他详细信息,欢迎咨询婚姻法方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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