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安徽一对夫妇闹离婚,官司打了一场又一场,为的是争得家中每一件物品。离婚官司结束后,男方依旧不停调查女方,并盯上女方一张银行卡,后来女方在温州因为容留卖淫锒铛入狱,男方又追到监狱起诉要求分卡上的钱。日前,龙湾法院一审驳回了男方的诉求。
2003年,曹某和俞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妻子俞某到温州打工,并于2010年向当地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曹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的共同财产要分清楚,包括一套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电视机、微波炉、沙发等家具家电,以及一条价值3400元的白金项链。
因尚未办理房产证,对房屋所有权如何划定让法院也犯了难。考虑到俞某在温州生活,法院遂判决房子先由曹某居住,每月补贴俞某300元租金。其他物品,法院一一进行了判决。
然而,仅过了数月,俞某再度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告诉双方,该房屋评估价值扣除未还贷款大约还有26万元,谁先预交13万元,谁优先获得。俞某抢在曹某前面交了13万元获得房屋所有权。
就在众人都以为两人的事情就此了结时,今年1月,曹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原来,他暗中调查发现,俞某的一张银行卡在温州转账和取现42万余元,遂认为俞某隐瞒这42万元,要求从中分得一半。
而此时,俞某因为在龙湾开设的按摩院容留他人卖淫,被龙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正在金华服刑。曹某和俞某的财产争夺战最终被安排在监狱内进行。
俞某称,银行卡上的钱系开设按摩店收入,已经用于支付房租、员工工资及家庭日常开支,早就花完。
法院经过审查后,认可了俞某的说法,遂依法驳回了曹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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