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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官司离婚的诉讼费标准?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时间:2016年08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0次举报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的规定,离婚案件的收费是: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原告、反诉人、上诉人或申请人预交。此外,《收费办法》还就诉讼费用预交的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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