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强律师
鲁强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济南合伙人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李某某等人故意伤害罪判决书

发布者:鲁强律师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6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李某某等人故意伤害罪一案判决书

    本案被告人李某系累犯,有多次犯罪史(抢劫罪、赌博、故意伤害);本案审理内容,李某涉案两起,参与人数较多,且系第一被告人,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社会影响很恶劣。 但经过辩护律师对案情的详细研究及成功的辩护策略,法院对自首等减轻量刑情节, 依法予以采纳。并且被告人李某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并结合本案犯罪事实与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告人杨某某、李某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被告人任某某、张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对被告人刘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李某某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某及家属均对结果表示很满意。

    尽职尽责是律师的本职,我们力争让每一位业主满意。

鲁强,中国共产党党员,山东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为山东百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民商部主任,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百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9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