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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亮律师
执业资质:1450220**********
执业机构:广西全德(柳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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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余志亮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0日|分类:综合咨询 |199人看过
夫妻分居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关系恶化而分居,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对子女不管不问,子女可否请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答: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是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
如果双方最终离婚,既可以要求法院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也可以要求另一方一并支付婚姻存续期间应当给付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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