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有一丝丝的可能都要努力争取,哪怕这一丝丝的努力会石沉大海,我不愿辜负每一份委托。
——天用律师
“判决被告人拘役五个月,缓期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这个案件结束了。
被告激动的对我们说着谢谢,走出法庭门口与父亲相拥在一起。
这个案件,从接受委托到被告取保,历时有一个多月。来的时候是同事接待,被告的父母面对律师老泪纵横,女儿因与家里闹矛盾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涉嫌盗窃被抓,老人一直在后悔不该与女儿赌气。
接手了案子,就开始动身前往房山看守所会见被告。第一次见面,被告并不配合,看的出来还在与家人赌气过程中,加上房山看守所会见有时间限制,第一次见面询问的情况有限就结束了。
然后又跑到派出所联系承办警官,但是似乎警官并不友好,还没有弄清楚事主情况就在电话里答复不批准取保。
案件还要推进下去,还是又来到看守所会见,这次主要是攻心为主,经过一番交流终于有了效果,被告开始反思,并且落泪,愿意接受律师的意见。由于公安方面没有突破,就去联系被盗超市,又反复到房山与被盗超市联系。
就这样,两位律师,前后看守所、公安、超市,三点一线的跑了十多次,终于与超市达成了谅解,等到超市方原谅。
满怀激动的联系公安时,被告知被告已经送到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好不容易看到一丝丝取保的可能,又变得渺茫了。虽然这样还是要做一丝丝努力,到检察院后在下班前提交了一份《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虽然也知道可能会石沉大海,但也要做这一丝丝努力对得起对自己的委托。
可能是之前的努力被老天怜悯了,国庆前的几天,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里面传出了甜甜的声音,我递交的申请书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核了,让再补充一些材料,争取两天内送来。
放下电话,事不宜迟,我马上联系办案同事联系对方准备材料。一套猛如虎的操作之后,终于按时交给了检察官。之后的几天没有任何消息,也觉得可能是老天在跟自己开了“玩笑”,之后就是国庆的长假的到来。
国庆后的一天,电话中传出一个低沉严肃的声音,通知第二天让家属去看守所“领人”,作为刑事律师,没有比接到这样的电话更让人兴奋的了,告诉其父母后,老人可能当天一晚上没有睡觉。
人出来了,下一步就是检察院的量刑了,是否还要坐实刑是关键了,毕竟取保与公诉不是一个部门。
又来到房山检察院联系到承办检察官,经过交流,不起诉是不可能了,但是给予判决什么刑罚的意见还是可以进行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检察官同意给予拘役的意见,并建议适用缓刑。虽然一小块石头落地,但是经验告诉我先别高兴太早,检察官也有出尔反尔时。
之后等待检察院将案卷提起起诉时,又再次到了房山法院联系到承办法官,最终了解到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与之前沟通一致。
后面就是顺理成章的按部就班的庭审程序了,10多分钟结束,被告没有经历传说中“过堂”的煎熬,法院当庭宣判。
事后被告送来了一面锦旗,办理刑事案件能收到锦旗的很少,其中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刑事案件很少有被告“满意”的,毕竟开始要判3年,后来律师争取到2年的,希望律师争取到1年,争取到1年了还希望争取到8个月。即使这次送的锦旗,也没有被告姓名,作为刑事律师,都可以理解,办案只要无愧于心就好。
看着被告一家开心在一起,案件得到了好的处理结果,更多的是打开了她与父母的心结。
案例来源:天用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