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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了电动车,不担责反获赔,只因这条法律!

发布者:翟方进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4日|分类:交通事故 |495人看过

事件回放


机动车女司机唐女士开车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准备继续前进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


  • 双方情况


电动车:男的没什么大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伤。


机动车:损伤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


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只能叫来了交警。了解情况后,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


  • 机动车司机不服,辩解道:


“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结果


机动车司机提出800块私了,最后经协商电动车赔机动车300元。


只能说这位女司机实在是太机智了,其强大的逻辑还有全面的交通法则知识,实在令人佩服!


那道路法律法规到底是怎样的?这些事儿,车主们必须知道!


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我”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


如果对方的电动车:


①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


②重量超过40公斤;


③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④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


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这辆电动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车进行鉴定。


其实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市面上90%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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