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具体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解释,整理如下:
1、被害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被害人能可以作为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必须存在着物质损失且该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是与死者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获得的赔偿,理所应当看作是被害人遗产的范围,因而,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备事实根据。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是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解释,人民检察院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并非是其他财产与人身权利。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应先由受损失的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受损失的单位知情后仍不提起的,检察院才有权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
已经参加保险的财产(如汽车、家庭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损坏,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在支付赔偿金后,有权要求刑事被告人赔偿。
受害方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沃华律师事务所是以业界较为出名的法律系教授、资深律师为主体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具有经验丰富、政法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律师。在多名业内精英的带领下,为客户提供公正、高效、专业、诚信的法律服务,欢迎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