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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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把人藏起来就没事了么?

发布者:王丽侠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6日|分类:交通事故 |379人看过


一、案情回顾

2015516日晚,某在与同事聚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途中,酒劲上来晕乎中路上一男子撞成重伤某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将男子抬上车想着赶快将男子送往医院抢救。但途中他想到之后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顿生邪念趁着夜色,某将男子偷偷抛弃于路边的树沟内驾车离去。最终,该男子因延误了有效救治时间,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二、案情分析

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一人重伤,同时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本来应该以交通肇事罪处罚。但是最终该男子死亡,并且是由于王某丢弃在路边树沟、延误抢救时间导致的,触犯故意杀人罪,最后该如何定性呢?

一般来说,普通的交通肇事中,如果被害人因交通事故当时死亡,肇事人及时报案接受处理,在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作为过失犯罪,最重也只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处以年有期徒刑。但如果肇事人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例如把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将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这个案件中,肇事后被害人没死,可是王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又故意将被害人抛至少有人注意的路边树沟内,应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论,这种情况下,王某对可能会使被害人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持“无所谓”的放任心态。但是,王某将该男子从人多且很可能受到救助的地方转移到人烟稀少且救助几率很小的地方,使其危险程度大大上升,且最后正是因为延误抢救时间导致该男子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应以故意杀人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三、总结

综上所述,王某醉酒驾驶撞伤人后,如果及时救助,本来定罪为三年以下,但是因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且遗弃,大大增加了危害结果发生的概率,最终以故意杀人定罪处罚,法定刑罚也更重,变成可能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遇到了交通肇事致人受伤,第一时间应该做的是报警,抢救伤员,千万不要逃逸或是将人带离现场隐藏遗弃,否则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可能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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