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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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脂收购合同

发布者:张韶峰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合同审查 |10282人看过

立合同人(甲方):湖北武汉大森林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松香需要采购大量松脂作原料,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用作为甲方业务员为甲方采购松脂。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常年负责收购松脂、中层脂、落地松脂等原料,乙方从事甲方安排的采购工作,双方之间为业务隶属关系。

二、具体采购数量吨位、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以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市场价格制定采购计划单下达乙方完成,采购订单协议价格含乙方佣金。甲方不再发放工资或任何佣金给乙方,乙方全部佣金中包括全部劳动权益由甲方支付部分。

三、结算及支付方式:甲方按采购计划提前支付相应数额采购款项到乙方指定账户,结算按每批次实际到甲方工厂验收交货数量、采购订单协议价格结算。乙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该款侵吞为己有。如乙方有此类行为,甲方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甲乙双方业务关系按照每年结清结束关系来计,如下一年度双方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执行,未尽事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处理。

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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