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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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货物合同(适用委托物流公司运输货物)文本

发布者:张韶峰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合同审查 |11828人看过

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公司内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021-                       电话:                  

传真: 021-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货物的名称、体积、数量、规格、包装、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以双方确认的运单为准。

二. 运输的质量及安全要求

1.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2. 该货物如未经甲方同意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转车及和其他产品混装。

三. 货物的装卸责任及方法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货物的属性及外包装标志进行装卸、堆放并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2. 对包装不符承运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在开始承运时指出并要求甲方采取措施改进,如乙方开始承运,则应视为包装符合承运要求。

四. 货物交接手续

1. 甲方凭装货手续及时发货。装货时,乙方应派人(或驾驶员)在现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乙方确认无误后,应签字确认。

2. 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乙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乙方所持送货单据上签章,如发现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送货单上批注清楚。

3. 乙方送交收货人的货物如被拒收,乙方需及时联系甲方并说明拒收的原因。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规定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权对乙方送货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送货质量。

(3) 货物承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送货的单据等相关文件.

(3) 甲方应提供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性质及收货人名称地址与电话。

六.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有权向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

(1) 在承运期间,乙方对承运货物应负全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按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输程序的有效文件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若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票据或现金,乙方须及时将票据或现金送达甲方。

(3)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运输货物运输条件的运输工具(必须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并已投保货险和车险)运输车辆均应为无蛀虫、无异味、清洁干燥且得到良好保养。

(4) 乙方在派车单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负责赔偿”七.2”所列各项责任。

(5) 未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车装载非甲方货物、不得擅自将所托运货物运往其他卸货地点,不能中途换装其他车辆,除车辆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违例事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责任予以索赔及处罚。

(6) 乙方须在运输过程中定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处理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处理。

(7) 乙方装卸工,驾驶员等全部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准备工作、准备阶段、预备运输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其人员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如甲方承担了相关责任,可向乙方追偿。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责任

(1)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将提供甲方及收货方全部损失的赔偿。

(2) 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且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则因货物晚到造成收货方及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4)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的票据或现金未能及时送至甲方,而导致甲方与收货方产生的纠纷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在每笔运输业务完成后向甲方及时提供本次运输任务完整的签收单(由收货人签收确认),乙方需凭签收单向甲方开票收款,若乙方未提供签单(或提供的签收单有瑕疵)而导致甲方与收货方产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不能收回)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必须在每月 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完整的运输清单及费用清单,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相对应的所有货物签收单须在20日前交于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二个时间内将相应资料交于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费用。

(7)客户投诉送货人(乙方)服务态度不好不配合,或者送货不及时,客户第一次投诉警告,第二投诉乙方自愿支付人民币300元给甲方作为甲方处理的费用。

八. 保险责任

1. 货物保险手续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并办理。

2. 如出现货险,甲方可配合乙方处理险情,同时甲方及时提供货物的发票及索赔委托书供乙方要求理赔用。

九. 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于签定本合同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给甲方,此款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合同法>>第60条规定乙方义务的保证,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从该款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责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合同未到期,乙方应在扣除该款后三日内补足此款。合同履行结束,此款(如有扣除,仅无息退回余款)无息退还乙方。

十. 运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甲方公司规定结算,运价中未含地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2. 结算日期: 日关账,关账后的第二个月 日支付运输货款。

十一乙方承运(或介绍的)的任何车辆对(任何一辆车子)的任何事故都和甲方无关。无论何种情形,贝壳公司均不承担乙方承运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如甲方承担或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均可向乙方追偿,乙方放弃任何抗辩权利。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事后又无补充协议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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