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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辞退这3种劳动者,老板要赔很多钱!

发布者:王健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424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样可以辞退劳动者。

但作为一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有几种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严密保护,若随意辞退,单位必须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即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换言之,劳动者被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无论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用人单位都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残的,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换言之,劳动者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要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劳动合同就可以终止,但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没有提出,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就不得终止。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换言之,劳动者被鉴定为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7~10级伤残的,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若随意与这类员工解除合同,单位需要赔付赔偿金。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当公司辞退三期期间的员工时,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

2、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很多读者都认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过是摆设。

然而从事过多年的劳动法律师都明白,这两项法律都能切实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只要证据充足,去仲裁庭、法院都是一告一个准。

因此,劳动者不应对法律存在偏见,应当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

来源:赫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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