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男子为在银行办理贷款,
在保险公司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但是男子未还完贷款就过世了,
家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
所欠债务应由谁偿还?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来源:炎陵县人民法院、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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