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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延安某医院劳动争议一审案,委托张律师代理后法院支持全部诉求

发布者:张光强|时间:2026年09月21日|5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王某诉延安某医院劳动争议一案,宝塔区劳动仲裁委于2023年3月1日作出宝区劳仲字[2022]****号《仲裁裁决书》,并于2023年3月13日向王某送达。宝塔区劳动仲裁委最终仅裁决医院向王某补缴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驳回了王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王某不服裁决后,找到张律师并委托张律师办理。在张律师指导下,搜集到了大量有利于王某的证据并向一审法院提供。经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2023)陕06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医院向王某支付赔偿金32056元、失业金14985元,取得了十分理想的代理效果,当事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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