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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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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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朝、田某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孙金雄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53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5年3-4月间,被告人田某、陈某等人在三明市多个县市区,以流动作案方式,实施“丢包”诈骗(诈骗方式方法可以百度搜索),致使多名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经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被告人被抓获。作为被告人陈某的主要辩护律师,孙金雄律师对陈某提出罪轻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孙金雄律师的主要辩护观点,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陈某及其家属对判决及本律师的工作认可,未上诉。

律师观点:陈某能够获得从轻处罚,在于辩护律师对案件事实的认真研判。本案中,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证据,依法进行详尽的质证,对其证据存在瑕疵部分进行有效辩护,并提出陈某具有立功、坦白、初犯等从轻、减轻情节。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本律师的大部分观点,对虽然认定为主犯的陈某进行了从轻处罚。从一定意义上,实现了罪轻辩护的目的。

律师建议:“丢包”诈骗虽然是老套的诈骗手段,但却能够屡屡得逞,这与人性的弱点(贪图小利)是息息相关的。本案中,被告人田某、陈某等人在三明地区多个县市实施丢包诈骗,所选择的作案地点大都是较为偏僻的地方,而且受害人大都是年纪较大人员,对诈骗手法缺乏充分的识别能力。在此,孙金雄律师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但路上随时可能会出现“陷阱”。请大家仔细甄别,切勿贪图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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