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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850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然后由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做谈话笔录,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在相关协议书上签名。最后就是等待公证书的发放。

当事人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然后由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做谈话笔录,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在相关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然后由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做谈话笔录,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在相关协议书上签名。最后就是等待公证书的发放。

《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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