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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拒收现金怎么投诉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2580人看过

导读:餐厅拒收现金,消费者可致电“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或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拒收现金情况反映电话”进行反映、投诉、举报。

一、餐饮店拒收现金怎么投诉

餐厅拒收现金,消费者可致电“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或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拒收现金情况反映电话”进行反映、投诉、举报。

二、不收现金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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