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银行骗贷案破获
2002年,被告人胡某成立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其妻(后离异)李某为股东,该公司主要从事个人房贷的信用担保业务。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胡某先后提供40余份虚假贷款担保资料向银行骗取贷款4000余万元,后银行叫停二手房贷款业务,并向其催款。这时,被告人胡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北京农商行CBD支行行长田某,又先后认识了该支行行长助理刘某、授信审批部经理阎某、副经理张某,后被告人胡某为了公司的二手房贷款业务,先后送给田某收受现金及轿车、手表、玉石及象牙雕件等物品共计710万余元,被告人田某则安排胡某到其下属的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办理按揭业务,且十八里店支行副行长史某还帮助胡某造假,以顺利获取贷款。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被告人胡某及其前妻李某以华鼎担保公司的名义先后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共计人民币4.47亿余元。据悉,被告人胡某共向北京农商行工作人员行贿960余万元。2008年9月,某银行工作人员赵某和卫某因购房、购车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发现自己名下已做过按揭,遂向农商行总行,并把此事捅到北京市银监,被告人田某派阎某安抚赵某并给其发放贷款,并赔偿25万元让卫某撤案。随后,被告人田某安排员工加班补齐贷款材料,工作热源常某发现有自己大舅哥的名字,遂持复印的假按揭材料向胡某勒索170万元,后被告人胡某在田某的指导下从“执照贩子”手里收购了45家小公司,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相互担保骗取贷款45笔共计2.61亿余元。2009年2月27日,被告人胡某前妻李某在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信贷卡以支取一空壳公司的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企业公章没有沾过印泥,随即报警,此案案发。至案发时,被告人胡某骗取的数亿元贷款已挥霍一空。
检察机关遂以贷款诈骗罪、行贿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敲诈勒索罪将被告人胡某、田某等18人公诉至法院。
货款诈骗罪如何量刑
2012年10月10日,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无期徒刑;以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20年,判处其他6名银行高管有期徒刑6年至17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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