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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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能把结婚嫁妆带走吗?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696人看过

一网友咨询:我跟我现在的丈夫是打工时认识的,谈恋爱觉得他真的不错,虽然家境不好但人非常努力和勤快,所以我不顾家里人反对嫁了他。当时家里人虽然不喜欢他,但拗不过我,我又是家里的幺女,所以在摆酒席自家的亲戚送了我不少金手镯、金项链等嫁妆陪嫁。婆婆是一个强势的人,当时就说帮我保管替我全收了起来。结婚4年多,我一直没有孩子,婆婆和丈夫都来责骂我,我受够了,现在打算离婚。

我们没有孩子和房屋的纠纷,但那些嫁妆是我亲人买给我祝福我的,我必须要拿回。请问,双方离婚时,女方能把嫁妆带走吗?


女儿出嫁配嫁妆是一种传统的婚嫁习俗,在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法律概念的古代,嫁妆被视为女方的个人私有财产,被休或者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

但是在现代,嫁妆则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将嫁妆全部带走。另外,嫁妆是他人赠与的财产,因此嫁妆属于谁以及离婚怎么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给嫁妆的时间,同时如何处理还要看嫁妆是什么:

一、如果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就获得了陪嫁的嫁妆,那么则应该认定是女方亲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嫁的嫁妆,女方在离婚时将嫁妆带走。

二、如果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为了表示对女方的祝福,女方的父母和亲人给女方的陪嫁嫁妆则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嫁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或者平均分割,除非给嫁妆的人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一人

三、如果陪嫁的嫁妆是普通物品,即动产,如金器或者数码产品,那么如果则按照上述进行处理;但是如果陪嫁的嫁妆是房子,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嫁妆既是体现了女方家人对这场婚事的祝福,也体现了女方家里的财力状况。但是无奈一双人难以走完一生,所以导致离婚。为了避免在离婚时争论得脸红脖子粗,建议各位准新人在结婚时对嫁妆等可能存在纠纷的财产进行分割,协商后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公证,以免再生变故。

责编:Coral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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