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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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工资?可以申请支付令!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9日|分类:劳动纠纷 |2335人看过

1、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法院管辖: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


3、需要准备:支付令申请书、拖欠工资的证据、劳动合同等。


4、支付令的费用:


(1)财产类申请费的三分之一,劳动者预交。

100万以内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为:

1万元以下50元;

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

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

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


(2)如果公司提出异议导致支付令失效,则费用由劳动者承担;如果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则费用由公司承担。


5、支付令的程序:


(1)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用人单位单位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缴纳费用。


6、支付令送达。

一定要给法院提供确切的地址,防止无法送达,导致支付令失效。


来源:首席律思 ,仅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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